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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莞高成长型中小企业一次性获30万奖励
2016/1/6 11:02:18 来源:常州视窗
  《东莞市成长型企业扶持暂行办法》于日前正式印发。根据该办法,被认定为高成长型中小企业,可一次性获得30万元的奖励,并得到系列递增式扶持。

  年营收为关键指标

  该办法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。按照办法,成长型企业以主营业务收入界定。其中工业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500万元,生产性服务业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300万元。

  在申报过程中,东莞市将企业按照主营业务收入分为A、B、C档。对于企业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的主营业务收入,A、B、C三档增长率均不低于5%;两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,A档企业不低于20%、B档企业不低于15%、C档企业不低于10%。

  此外,企业的纳税增长率、净利润增长率等成长关键指标,研发投入、专利授权、规范管理等持续成长能力,都将成为企业的得分项目,达到规定分数时,可获评成长型中小企业或高成长型中小企业。

  “从行业细分来讲,它也分为工业企业以及生产服务性企业,每一个领域,也根据量级分成不同的等级,比较能够细分、合理地对同一量级的企业发展情况有一个科学的评判。”市经信局企业促进科科长梁杨阳说。

  可享递增式扶持

  经认定的成长型中小企业,根据办法,可获得一次性奖励、递增式扶持和服务券补助等扶持服务。其中,“成长型中小企业”可获得一次性奖励15万元;“高成长型中小企业”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。如果成长型中小企业日后发展并获评成为“高成长型企业”,可按照差额给予一次性奖励。

  同时,成长型中小企业、高成长型中小企业进行技术升级,承担“机器换人”、“信息化专项”等市经信局执行的市级财政专项项目时,资助比例和限额可分别按照原有资助基准上浮10%和20%。

  此外,每家企业还可以获得相当于30万元额度的服务券。企业在购买财税、法律、培训、策划、设计、品牌、参展布展等服务时,可凭服务券获得补助。同时,被认定的企业还将获得信息资源、专题培训、经营交流、融资对接等公共服务。不过,获评企业也需要承担一定的义务,如参与相关运行监测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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